臨湘法院調(diào)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,7名傷者一次性拿到賠償款70余萬元
2021-04-02 16:52:31
來源:法制周報 | 編輯:李林俊 | 作者:賀倫明
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賀倫明)“謝謝你們,謝謝你們讓我拿到了交通事故賠償款,讓我了了這個心結(jié)哈。”在臨湘市人民法院法官接待室,66歲的張大媽緊緊握住姚美娥法官的手說道。就在剛剛,她在收條上簽字按上手印。
2018年6月22日,丁某某駕駛的小汽車與對向直行的由劉某某駕駛的普通型客車相撞,造成駕駛?cè)硕∧衬?、劉某某和乘坐人張大媽?名乘客受傷的交通事故。后經(jīng)交警大隊認定,丁某某負事故主要責任,劉某某負事故次要責任,7名乘客不負責任。后因賠償未達成一致意見,7名受傷乘客將丁、劉兩人訴至臨湘法院。
因系同一起交通事故所引發(fā)的案件,臨湘法院受理后,將7件案件分給同一承辦法官。姚美娥法官仔細閱卷后發(fā)現(xiàn),該起事故發(fā)生在2018年,當事人雙方賠償協(xié)商一年多都未達成一致意見。她立即聯(lián)系當事人了解詳細情況。因涉案車輛均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(yè)第三者責任險,她先與保險公司代理人進行溝通,確定傷者損失和賠償范圍。之后她一一與7名乘客溝通,了解他們的訴求。同時,姚美娥法官積極做丁某、劉某2名車主的思想工作,考慮到傷者多為老年人,提出在保險賠付的范圍之外,由他們對傷者再進行適當補償。通過多輪調(diào)解,當事人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,法院作出調(diào)解書予以確認。保險公司與2名車主立即履行了義務,7名傷者一次性拿到了賠償款70余萬元。
近年來,臨湘法院堅持司法為民,高度重視涉民生案件的審理工作,開通綠色渠道,實行快立、快審、快結(jié)、優(yōu)先立案和優(yōu)先審理的“三快兩優(yōu)先”原則,踐行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的諾言,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(quán)益。
責編:李林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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